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44号 批准建设,
******城市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完成建业一路(顺兴路-翰林北路)、高阳二路(建业二路-郭杜东街)、高阳四路(建业三路-建业二路)、纵一路(韦曲北街-西部大道)、横二路(广场北路-纵二路)、纵二路(韦曲北街-横二路)、西寨城改南北一路(申店渡街-韦曲南******居安路东侧临时开放共享绿地,面积约68018平方米;完成城区内黄土露治理约22780平方米,增加绿化护栏约600米;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主城区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编号:E******06CQ0lmayYA001;标段类型:设计;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建业一路(顺兴路-翰林北路)、高阳二路(建业二路-郭杜东街)、高阳四路(建业三路-建业二路)、纵一路(韦曲北街-西部大道)、横二路(广场北路-纵二路)、纵二路(韦曲北街-横二路)、西寨城改南北一路(申店渡街-韦曲南******居安路东侧临时开放共享绿地,面积约68018平方米;完成城区内黄土露治理约22780平方米,增加绿化护栏约600米。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被各级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7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7月15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长安区2025年城市增绿建设项目设计,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887)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鼓励使用西安公共资源智慧移动交易平台APP进行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0999、80701。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暗标编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8.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2号西北饭店中门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10楼 |
联系人: |
海工 |
联系人: |
梁佩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账号: |
************62 |
账号: |
************ |